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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間社會的「護塔」壓力,政府終於「低頭」。繼四月中行政長官作出批示,確定把松山燈塔附近建築物要限高之後,目前更有消息指,正在興建中的大廈已超過限高的高度,政府也決定作出「截肢」處理。而「截肢」之後面對發展商所受到的損失,政府將以金錢或批地作出補償。然而,政府這些做法是「低頭」沒有認錯。原因是這些超高限制和損失補償,將會涉及巨大的社會損失,有政府失職,市民「埋單」之虞,應該考究政府犯錯的責任。
澳門政府是一個很「倔強」的政府,回歸多年來面對眾多的施政失誤,社會的批評。民間的監督,甚少從善如流,聽取民意,接納改正。相反,在一些官員中,慢慢地養成一些「賴皮」文化,以各種方式拒絕社會的批評,例如,日前有官員為在立法會的失言而作出「澄清」謊稱「誤會」。這些都為今日之社會所詬病。而象這次政府重視國際社會的壓力,民間社會的呼聲,著手進行「護塔」行動,確是鮮見,這是一種進步。
政府作出的「護塔」行為是斬釘截鐵的。今年的四月十六日行政長官作出批示,規定了松山燈塔附近建築物的高度。確定不同的區域內,不同建築物的高度限制。應該說,有了規矩,以後可以劃方圓了。顯然政府這一「限高」,措施正在實施之中。據傳媒透露,燈塔附近有一大廈原獲得批準的報建高度為一百二十六米,現在已經建至八十米,經已超過政府「限高」的五十二點五米。為了執行「護塔」。政府將對在建大廈作出「截肢手術」,要把超高的部份拆除。為了彌補發展商的損失,政府同發展商間正尋求解決的方法。辦法有兩個,金錢賠償、批地補償。
保護世界文化遺產,松山燈塔附近的建築物要限高很應該,而發展商已獲批建的建築物在「限高」之後受到的損失,政府要作賠償也很合理。然而,這些賠償或補償,可能會涉及到社會方方面面的問題,從而也招至社會巨大的損失。例如,這個在建的大廈被截去七十多米的高度,還不知道涉及多少的建築面積。如果要政府賠償,要賠償多少金錢,補償多少土地,仍是一個未知之數。而更多的大厦,更多的土地,不知涉及多少政府巨額的賠償。而政府的賠償從何而來,這都是社會的資源,這顯然是政府在犯錯,由社會和市民來「埋單」。
而事實上,在「護塔」的問題上,雖然政府已經向來自上下的壓力而「俯首稱臣」。但是在涉及這個社會巨額損失的問題上,依然未見有任何官員來「認錯」。作出問責處理,欠向社會和市民作出道歉。
作為補救措施,也為向社會作出交待,實際上作為政府的「護塔」行為,政府有兩項工作是必須要做的,便是因為政府的施政失誤即使由社會來「埋單」,市民也可順番氣。一是政府宣佈對松山燈塔附近建築物限高之後,應該作出相應的統計,受這一政策影響,帶出多少所產生出的社會問題,涉及多少個已獲批準的報建項目,多少建築面積,以至政府最終的賠償金額,土地補償這些數據之後,使社會和市民心中有數,也免得瓜田李下,懷疑政府的操作帶來新的利益輸送。加強政府這一複雜,棘手問題的社會
認受性。二是社會和市民要求政府在這一問題上「認錯」,不是讓政府難堪,掉人現眼,相反是寄望政府在誰人無錯後能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對付現行的城市發展政策的不足,為以後的良於施政,管治而「吃
一塹,長一智」。看來,這個政府的「倔強」依然如固。本周由政府正就一個氹仔發展地盤的建築高度問題,同一些民間的反對之聲發生「口角之爭」。而政府為其批準的建築高度「據理力爭」提出了很多法律條文的理據。好象來說,政府所做的事合法理的就不會犯錯,祗管合法,不管合理。雖然這「口角之爭」的孰是孰非一時還未能作出分辯,但政府有關部門這種態度的處理方式已知其病態,也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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