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入四川災後重建的階段之際,國家審計署於本月十二日公佈了「關於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情況公告(第一號)」,當中揭露了三宗救災違法違規案件。這有效率的審計工作展開,雖揭短公佈於世,卻可帶出正面效果,彰現中央政府堅決打擊救災中出現貪腐問題的決心和實際舉措,這亦有助國民的信心和國際社會 形象。另方面,從中央政府重視監察機制的有效運作之現代管治思維,澳門特區政府理應從中得到啟發,這就是有必要強化特區監察體制。

  國家審計署的救災審計公告第一號,揭露的三宗案件,第一件是:河南省安陽縣工商業聯合會主要負責人擅自將二十七萬餘元捐贈資金用於購買救災物貨,其中涉嫌以權謀私。案情揭發以假發票和舊服裝充新衣的醜聞,尤其是該負責人以四萬多元幫襯其弟已被工商局註銷營業執照的服裝店舖,即為黑店購買服裝。第二宗案是:中國工商銀行綿陽涪城支行弄虛作假,用「抗震救災特別費」為本行職工購買名牌運動鞋,而涉及款項為二點八五萬元。第三宗是:「在一些地方發生涉嫌利用手機短信騙取賑災捐款的問題」,這其實是涉刑事案件,是審計部門發現有此現象,然後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無疑,從救災審計公告第一號所揭露的三宗案件,其涉及款項不大以至情節亦不算嚴重,相對於其他較大的貪腐和違法違規案件,可謂是小巫見大巫,但其及時揭露公諸於世的舉動,卻彰現了頗大意義。這一方面,是彰現中央政府堅決打擊救災中出現貪腐問題的決心和實際舉措,以有助國民的信心和在國際社會形象。事實上,對於今次賑災的捐款數目巨大,以及災後重建資金更是天文數字,各方各界都關注資金的管理問題,特別是如何有效預防貪腐或浪費等弊端狀況。就此,中央政府亦是早就將監察工作做在前頭,由中紀委、監察部、財政部、民政部及審計署等五家,以跨部門的聯動機制去跟進和監察,而審計署亦是迅速去進行審計和調查工作。由此反映中央政府部署對每環節都有週密考量,以及最重要是彰現了負責任和現代管理思維。

  毫無疑問,從中央政府重視監察機制的有效運作之現代管治思維,澳門特區政府理應從中得到啟發,這就是有必要強化特區監察體制的作用。事實上,特區的監察體制長期是弱項,這在急速發展的澳門更顯其無所作為或未能有效發揮效益的狀況。

  概括而言,澳門特區監察體制主要有三大塊。一是立法會,其對政府監察力度之弱,已是備受市民所質疑,而立法會未能很好地履行對政府監察職責,這既有制度上的欠缺,譬如政府一直不願修改財政預算法例,令到立法會對政府財政監察是長期無所作為;另外就是議員本身的認知和責任感問題,未能有效負起完全的監察政府 之職責。第二是屬於司法體系的檢察院,對法律領域的監察,當中對於行政部門執法是否存有偏差問題,公眾甚少有知悉是如何監察的訊息。第三是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的監察工作,這在常態運作上或許有一定作為,但與公眾期望尚有距離。

  亦不必諱言,監察體制能否發揮效益作用,很大因素取決於政府管治思維,以至官員的水平和能力,同時社會(包括民意和傳媒)以及政界人士能否出現壓力的推動。但這幾項要素在澳門仍未能有效形成,所以整體上澳門監察體制是處於弱勢。要指出的是,由於監察體制的弱勢,這幾年本澳出現不少狀況尤其是官員貪腐和法治落後,以及社會價值受到衝擊等,都反映出這些要素所形成的結構性問題之困結是愈加明顯,而這些困結若是愈加難解之時,當不利於社會的長治久安。

  由此而言,政府確實要有長遠視野和勇氣,下決心健全和強化澳門的監察體系,讓其在不同領域和環節發揮效益,這才有助推動澳門的進步與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