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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行政暨公職局公佈的最新統計資料,截至今年四月底,全澳公務人員總數有一萬九千九百七十一人,較去年第四季增長了百分之一點七三,表面增幅不大,但由於這類統計並不包括以個人勞動合同
、私法合同、包工合同及提供勞務合同等方式聘用的人員,換句話說,民政總署、金融管理局、貿易投資促進局、澳門大學、理工學院等以個人勞動合同制度為人員聘用制度的公共部門的相當數量的工作人員並未納入統計之列,使統計結果無法完全反映在政府內提供服務的人力資源數量的實際情況。其實,即使如行政暨公職局所認為,以這幾種聘用方式在政府工作的人員並不視為公務人員,仍有必要將這批人員的數量以及薪酬開支、招聘途徑等資料公佈,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符合公眾知情權和合理期望。雖然行政暨公職局認為以這幾種方式聘用的人員並不屬於公務人員,然而,事實上,這批人員仍被要求按照法律規定,與其他公務人員一樣,有申報財產的義務。對公務人員的財產申報,理論上涵蓋越廣就作用越大,這點,相信公眾會認同,但這就可能令「不被視為公務人員」的人員產生「同工不同待遇」,或以非公務人員的身分卻被要求履行公務人員的固有義務的錯覺,進而妨礙公務人員內部的團隊合作。
行政暨公職局還必須解決,為何一些行政單位的組織法例訂明其人員制度為個人勞動合同制,例如民政總署,但依此法聘用的人員卻不被視為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這一可能是法律衝突或矛盾的問題。而有些行政單位的組織法例訂明了專有的人員通則,例如貿促局、金管局,來規範僱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另一方面卻又規定補充適用專門規範私人勞務市場的《勞工法》?
隨著越來越多政府部門以個人勞動合同、私法合同、包工合同及提供勞務合同等方式聘用的人員將不斷增加,行政暨公職局必須及早有所因應,將對這類聘用方式的人員管理納入正軌,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人事矛盾。
從數字分析,由於缺乏數字可能不少的,「不被視為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其他方式聘用人員」的統計數字作佐證,故公務人員是否臃腫就很難稽考。若以已公佈的數字為據,則澳門的公務人員與人口比例是一比三點七,遠高於香港的一比二點二,及星加坡的一比二點一,這些比較數據可倒影出,我們的公務人員工作效率大有提升的空間,公務人員已有越漸臃腫的趨勢。同樣每年接待二千多萬人次旅客的香港,因經濟原因由一九九七年起就削減公務員人數,同時凍結招聘,令公務員人數由十九萬多下降至十五萬多人。澳門當前並沒有經濟衰退的問題,也沒有公共財政赤字的問題,公務人員人數不斷膨脹尚未對政府構成過分的負擔。但經濟發展有其興衰周期。從這一角度看,澳門的公務人員「私法聘用」或「臨時聘用」方式,確實也有隨時減負的靈活性。無論解決社會就業或釋放人力資源,都有其用處。
在領導及主管人員的學歷結構方面,仍有一個局級、一個廳級、六個處級、一個組及三十三個科級人員只有九年級或以下的學歷;兩個局級、三個廳級、六個處級、十九個科級人員只有中學畢業學歷。先不研究缺乏高等教育訓練的人能否勝任領導主管職位的工作要求,但多年以來,這類低學歷的領導主管人員的比例仍佔約一成半,數字未有明顯的減少,在高等教育已十分普遍的澳門,這批領導主管人員都未有自我增值,提高自已的學歷水平,改進自己的工作質素和知識結構,就最起碼是缺乏個人的上進心,缺乏對服務社會應有的擔當,缺乏自知之明,和缺乏競爭意識,一直在尸位素餐的渾日子。
今時今日,沒有高等教育學歷已不可能在社會上競爭,或者說即使有高等教育學歷也只是參加競爭的「入場券」,但在公共行政體系內卻能容許一批沒有高等教育學歷的領導主管人員帶領社會發展,支配公眾的生活,這種平庸領導菁英、落後指引先進,是公共行政管理秩序失範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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