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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應該容許外地大學生留澳就業」這一議題,正反雙方的爭論,近期再度升溫。基於利益所在,某間由本地達官貴人、名流商紳經營的「特區首間私立大學」,由校董、校長、教務長,到校友會、學生會,差點連校工都「上下一心」,被全面發動起來,落力推銷,一副「外地大學生留澳就業」不成事勢不罷休的模樣。由於彼等在角色與利益上均有明顯的衝突,以這種身分發話,本身的動機已受質疑,而且又拿不出一個像樣的理據,更沒有具體的討論方案,在這種背景下就來個局部的一面倒贊成,完全缺乏邏輯,不但是盲目,更屬於無聊。
我們首先就應該按「外地大學生留澳就業」的本質,將之正名為「內地大學生留澳就業」,這一正名,完全符合本地大學,尤其是某私立大學近年的外地生源全以中國大陸學生為主這一事實。贊成輸入或變相輸入外勞大學生一方,應該公佈自己所招學生的來源地及比例,學費及招生數量,以及未來的招生計劃和學校的學術專業發展方向如何配合和支持本澳「經濟發展適度多元」………等資料,讓社會評議。
有「免費日報」以「引入專才,謀求澳門經濟再騰飛」為題立論,力撐「輸入外勞大學生」,儘管「短文」邏輯混亂。詞不達意、言不由衷,完全經不起基本的推敲,但仍可感受到作者那股「人溺己溺」的「輸勞心切」。卻不知道以現時的社會氣氛和官民關係,即使是完全出以公心的,再完善的,完全真正有利於本地經濟發展的「輸入專才計劃」,都必遭強烈反對,政府一旦輕率處理,引起的社會反彈,後果可能不堪設想。某報的「引入專才論」已是陳年設想。各地包括香港,都有具體而有明確規範、程序透明、條件清晰的「輸入專才計劃」。可見,問題是別人制定的計劃,既嚴謹透明,讓社會可以監察,也有諸多條件限制,更要真正有利於本地的各方發展,例如鋼琴演奏天才郎朗,就通過「輸入專才計劃」落戶香港。美國、新加坡均為輸入專才制定有超過十條法律,一方面確保落戶的都是本國所需的真正尖子;一方面保證,只要你是真材實料的各業尖子,都必定有公平的發展機會,廣闊的發展前景,並能帶動本國人才發展。南橘北植,「輸入專才計劃」這一構思,落在利益關係盤根錯節的「治澳澳人」之手,幾乎可以肯定將會完全變質,已失控失序的「輸入外勞政策」為前車之鑑,社會大眾對另類包裝的「內地大學生留澳就業計劃」,十劃未有一撇之時就大有戒心,以至群起反對,就不難理解。
回望我國,即使不同省市之間,對於外來大學生的就業,都設置重重壁壘,用意是保障本地大學生就業,保證落戶的外來大學生的質素。這是任何一個地方政府,在符合國家利益的前題下的「地方保護主義」,合情合理,無可厚非,外人均無權置喙。澳門現時就有些「外人」對與自己個人利益攸關的內地大學生留澳就業問題指手劃腳、說三道四,越俎代疱,這只會讓人反感。
回筆再談我國不同省市間對外來大學生的就業壁壘。這些對大學畢業生原地就業的限制政策,可以概括為「院校」、「專業」、「外語」、「成績」四個方面。深圳、武漢、重慶、上海、北京等地,更規定外來大學畢業生必須「自行創業」才可落戶。第一是院校,就是要求只要特定的著名大學或公認有學術成就的大學的畢業生;第二是專業,即是除了是指定的高等院校之外,還要考慮畢業生所學的專業是否當地發展所需所缺,對當地發展能否有助益,第三是外語,外語水平是否達標,也是外來大學畢業生能否原地就業的關鍵。天津市就規定,未通過國家四級英語考試的外地生不能落戶;第四是在校成績,符合前面三個條件還不夠,大學畢業生的在校成績優劣,同樣影響外地生能否留下就業,原則當然是「優留劣汰」。這些要求不可謂不嚴格,其目的是確保留下就業的外來大學畢業生是當地所需的具有真材實學的人才,並為真正的人才提供住房、免稅等各種優惠,提高整體競爭力。這與美國、新加坡、香港等地的「輸入專才計劃」是一脈相承的。
在澳門實施經年,與「輸入專才計劃」近似的「技術移民政策」,又到底為澳門帶來甚麼澳門所需的「技術」?對澳門發展有甚麼利益?輸入了多少「技術人才」?只有天知道。「技術移民」如此黑箱作業,「輸入外勞」這般粗製濫造,試問公眾對所謂的「外地大學生留澳就業」怎可能有信心?缺乏信心,源於不信任;不信任,是由於往績太劣。有誰能保證,新的計劃不會人才專才未到,庸才奴才先來?激化社會矛盾,又對誰有利?片面地主張外地大學畢業生留澳就業,是完全不負責任,用心可惡。在全澳十多間高等院校中只有一間贊成並落力推銷此主張,這是甚麼把戲,大家自然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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